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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东方红广场一期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37次 日期:2015-07-16 12:21:50.0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延安东方红广场一期工程,项目业主为延安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延安东方红广场一期工程,该项目位于延安市区西北角,北侧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枣园革命旧址隔路相邻,东侧与延安干部学院相邻,南侧有西川河流过。延安东方红广场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25004平方米,总概算投资28221.75万元,划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为东方红大剧院,建筑高度20.8米,概算投资16529.5万元;二标段为东方红大剧院配套用房,概算投资8892.25万元;三标段为东方红大剧院及附属工程地基处理及边坡支护工程,概算投资为2800万元。

  三、标段划分:施工划分为三个标段、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一、二标段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二级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B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2-2014年,每年一份)、类似业绩(2012-2014年,共三份)、省外建筑企业进陕登记证书和报名人身份证前来报名。

  施工三标段须具备地基与基础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B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2-2014年,每年一份)、类似业绩(2012-2014年,共三份)、省外建筑企业进陕登记证书和报名人身份证前来报名。

  2、监理标段须具备房屋建筑监理甲级资质的企业。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工程师证(省级或国家注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2-2014年,每年一份)、类似业绩(2012-2014年,共三份)、省外监理企业进陕登记证书和报名人身份证前来报名。

  以上报名证件均需原件及两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五、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六、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1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不休息),地点为延安市枣园路圣都国际10楼,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7月24日17时00分 ,地点为延安市枣园路圣都国际10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招标单位:延安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九、招标代理单位: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惠霞   联系电话:0911-8269166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延安建设规划网》、《各界导报》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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