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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荣县当木江乡唐加吾村索曲河桥梁工程项目招标公告ZTZB-2015-G-039

点击:69次 日期:2015-07-15 18:48:57.0

 

招标公告
 
编号:ZTZB-2015-G-039
聂荣县当木江乡唐加吾村索曲河桥梁工程项目,由那发改基建[2015]852号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工程施工招标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聂荣县当木江乡唐加吾村索曲河桥梁工程项目
(二)标段划分:  个标段;
本次项目招标内容及规模:路线全长0.161公里,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修建。全线新建钢架桥54米/1座,以及公路设施和预埋管线工程。
(三)资金来源:国家投资
(四)计划工期:1年。
(五)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标准。
二、参加投标条件:
(一)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能够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生产、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无不良记录,方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桥梁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区外企业需提供具有《区外公路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登记表》,《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证》,投标企业必须在那曲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企业投标;
(三)拟承担本项目招标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专业建造师贰级(含贰级)以上,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派往本项目的其他相关人员具有相应上岗资格。
(四)必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四、投标申请人于 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2:30下午16:00—18:30(北京时间),到 拉萨市金珠西路122号盛域滨江南五幢2-3-2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
4、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证书及五大员岗位证书;
5、财务状况(近三年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6、相关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注:以上报名资料装订成册,胶装或者活页装订
五、开标时间:2015年8月3日下午16:00时,开标地点:西藏圣洁假日酒店二楼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招 标 人:那曲地区聂荣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22号盛域滨江小区南五幢2-3-2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891- 6847188
手    机:18989906176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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