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沛县第三中学建设的沛县第三中学新校区改造维修工程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投标。
2、沛县建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沛县汤沐东路66号。
3.2、工程规模:教学楼5780平方米:室内走廊墙面刷乳胶漆,室内1.5米高瓷砖,办公室地砖;宿舍楼4610平方米:地砖,室内刷乳胶漆;食堂1340平方米:室内刷乳胶漆;蹦极馆800平方米:室内PU地面;活动中心水磨石地面,室内刷乳胶漆。室内1.5米高瓷砖等。合同估算价280万元。
3.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4、要求工期:20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5.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资质;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4、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及项目经理无行贿受贿证明。或: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查询内容:投标人及拟选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
5.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6、拟选派的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无在建工程。
5.7、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万元;
开户行:中国银行沛县支行营业部,开户账号:509266194128,开户名: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5年7月14日至 2015年7月19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5年7月14 日至 2015年7月19日17:0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5年7月20日10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 年7月28日14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9.1投标报价: 92分
9.2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8分
10、其他:
10.1、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