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城区生态停车场工程招标公告 |
点击:37次 日期:2015-07-11 12:19:16.0 |
一、招标条件:本项目黄龙县城区生态停车场工程由黄政经发(2015)9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龙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解决。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黄龙县城区生态停车场工程位于黄龙县,建设内容为:在南河滩、东社区市场、中心街、老福利厂、党校、兴龙苑小区、国宾酒店南侧、生态小区、城西等地新建9个生态停车场,总面积39095.3平方米,共621个停车位。项目概算总投资76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650万元。
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应具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报名时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证或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及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业绩(2012-2014年承担过已完工的类似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至少1份)(外省企业须携带进陕备案登记证)。
2、监理: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项目总监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或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
报名时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证或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总监证及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业绩(2012-2014年承担过已完工的类似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至少1份)(外省企业须携带进陕备案登记证)
报名须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份。
四、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2015年 7 月 10 日---2015年 7 月 14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休);延安市兰家坪圣都花园C栋一单元102室;招标文件工本费各1000元。(售后不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各界导报》、《延安建设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单 位:黄龙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 乐
联 系 电话:0911-8898817 15771810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