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ZD-SN- 20150705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南地区措美县县城至乃西乡公路改建工程已由西藏山南地区交通运输局以 山交发【2015】25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措美县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措美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中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措美县城至乃西。
2.2规模:
路线全长:11.439公里、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6.5米、2×0.5米硬化路肩、桥梁宽度为净—7.0+2×0.5,涵洞与路基同宽。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不含冬季停工期)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等。
2.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近三年内有在藏类似项目施工的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及类似项目施工经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 年7月6日至2015年 7月10日,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节假日休息,),在山南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7月31日15时30分,地点为山南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商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措美县人民政府
地 址:措美县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南地区龙飞家园
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18308038585
四川中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