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绿荫上品住宅小区一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45次 日期:2015-07-09 14:25:13.0 |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洛川县绿荫上品住宅小区一期建设项目已由洛川县经济发展局以洛经备(2015)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川县维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洛川县城北210国道南侧(原油脂厂),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住宅楼5栋(1#-5#楼),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为20676.03平方米,概算投资1929万元。其中1#楼7118.38平方米、地上7层;2#楼3467.94平方米、地上6层;3#楼2741.67平方米、地上6层;4#楼3674.02平方米、地上7层;5#楼3674.02平方米、地上7层。本招标项目施工、监理各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时须携带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B证、省外建筑企业须提供进陕登记证书前来报名。以上证件报名时均须提供原件和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2、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项目总监为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或省级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报名时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总监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三份(外省企业须携带省外监理企业进陕登记证书)。
3、申请人在开标时提供由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2015年 7 月 8 日至2015年 7 月 14 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为延安市文化沟小区1单元502室,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公休日休息)。
五、招标单位:洛川县维业有限责任公司
六、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宋小钰 0911-2124666 15877665686
七、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延安建设网》、《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洛川县政府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