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高新区科技广场公园卫生保洁、绿化养护项目 |
点击:23次 日期:2015-07-09 14:19:15.0 |
玉溪高新区科技广场公园卫生保洁、绿化养护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玉溪高新区科技广场公园卫生保洁、绿化养护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玉溪高新区科技广场公园卫生保洁、绿化养护项目
二、项目编号:YNTLCG[2015]号-038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分项一览表:
采购项目 |
项目概况 |
采购预算 |
养护保洁期限 |
玉溪高新区科技广场公园卫生保洁、绿化养护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509575.00元/年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5.3 具备物业管理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承担过类似业绩;
5.4 供应商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在有效期内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7月8日起至2015年7月14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 11:30时,下午2:30 时至5: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抚仙路86号,创业大厦A座11楼1102室)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办理时提供)。
6.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600.00元,售后不退。同时应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10000.00元(壹万元整)。于2015年7月16日17:30前按以下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并将进账单或电汇单复印件提交到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磋商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现金)。
名 称: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玉溪市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5324019901301000015491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7月17日14:30时~15:00时,过期均不接受任何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
地点:玉溪市抚仙路86号,创业大厦A座11楼1106室
七、磋商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7月17日15:00时
地点:玉溪市抚仙路86号,创业大厦A座11楼1106室
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按磋商文件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出席磋商会议。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人:玉溪高新区科技创业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玉溪市抚仙路86号
联 系 人:刘继梅
联系电话:0877-656268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玉溪市抚仙路86号,创业大厦A座11楼1106室
联 系 人: 李刚、方芳
联系电话(传真):0877-8899961、0877-8899966
日 期: 2015 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