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盐源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第二、第三标段(第二次) |
点击:56次 日期:2015-07-09 10:49:18.0 |
凉山州盐源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第二、第三标段(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凉山州盐源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第二、第三标段(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凉发改农经[2013]7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源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财政出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源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凉发改农经[2013]46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40819009)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凉山州盐源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第二、第三标段(第二次)。
2.2.建设地点: 凉山州盐源县。
2.3.建设规模:建设集中供水工程69处,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4.4906万人。建设分散供水工程8处,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0.0711万人。
2.4.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二标段为:桃子乡、盐塘乡、大草乡
三标段为:下海乡、双河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管道采购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管材厂家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企业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PE管材生产企业;同时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企业;②管材厂家需同时具备PE管材卫生许可批件; 具备PE给水管材省级或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检测报告资质,近 3(0-5)年已完成不少于1 (0-3)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由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企业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PE管材生产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同时具备PE管材卫生许可批件; 具备PE给水管材省级或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检测报告。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两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9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5年7月16日 23时59分59秒(不少于五日)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15年8月5日 9 时00分,地点为 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源县水务局
地址:盐源县政府街49号
邮编: 615700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0834-6362774
传真: 0834-6362774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201号
邮编: /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18383475798
传真: 0834-3368615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
帐号: /
2015年0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