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淡水养殖基地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
点击:61次 日期:2015-07-06 21:24:12.0 |
公 告
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连云港市板桥街道办事处跃进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就连云区淡水养殖基地扩建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连云区淡水养殖基地扩建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连云政采201522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范围主要为连云区淡水养殖基地扩建工程;采购预算77.936861万元,工期60天。
三、符合采购资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2、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质或小型项目管理师,且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报名时出具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
7、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查询,企业无不良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查询等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8、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地点: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联系人:崔恩旭,联系电话:85683570)。
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时,必须另外提供的资料为: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存根联、查询联在同一页纸),加盖单位公章,见公告中附件二;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见公告中附件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注意事项:
⑴禁止投标人挂靠和借用资质投标、禁止建筑企业违规出借资质。如果发现有个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企业违规出借资质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同时向市政府采购处通报。
⑵投标单位中标后禁止分包和转包给个人或其他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违规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
四、投标报名时间:
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同时经办人携带授权委托书与身份证明和带齐要求的所有加盖公章的资质材料(上述第三条2~6款资料)复印件于2015年7月6日-2015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至项目联系人处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报名前请与联系人电话联系)。如因报名材料不齐全造成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采购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7月 27 日 下午2: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7 月 27 日 下午3: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政府大楼B203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7 月27日 下午3: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政府大楼B203室
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供应商需缴纳保证金15000元(电汇或网银转账)。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季海峰
联系电话:0518-85106903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48号弘瑞楼804室
采购人联系人:顾方俊
联系电话:15715132828
附件一: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连云区淡水养殖基地扩建工程 |
项目编号 |
连云政采 |
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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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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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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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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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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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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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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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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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15年7月10日17:00前 | ||
备注: 单位盖章: |
说明:投标人在 2015年7月11日下午17点整之前递交本“投标报名表”和要求的相关资格材料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报名成功。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代理机构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