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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行营运用房室内装修工程

点击:55次 日期:2015-07-06 21:21:11.0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行建设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行营运用房室内装修工程 已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批准建设,文号:苏邮银复[2015]8。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1.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汉源大道西;
3.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为1800万元,面积约16600平方米;
3.3招标范围:办公楼室内装修改造,消防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4计划开工时间:20158月。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壹级资质;
5.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4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5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建造师自20107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造价为1500万元以上的单项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装饰装修工程,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备案时间为准)。
5.6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2人、质检员2人、施工员2人、预算员、材料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7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5.8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5.9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项目技术负责人自20151月至20156月社保部门出具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叁拾陆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53459071040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获取资格后审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7 6 日至 20157 13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57 13 17:0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57 16 17:00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 727930 分。
8
、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9.1投标报价:                      92
9.2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8
10、其他:
10.1
本工程资格后审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淮海东路139
联系人:王栋          电话:0516-83723389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徐州市中山南路48609
联系人:王晶          电话:0516-66661288
 
 
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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