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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刘马线K3+300—K10+600段路面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44次 日期:2015-07-06 19:32:26.0
1. 招标条件
    河曲县刘马线K3+300—K10+600段路面维修工程已由河曲县交通运输局河交字[2015]62号文件已批复,招标人为河曲县交通运输局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神河高速建管处补偿资金,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曲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编号为ZCSX【2015GC023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河曲县刘马线K3+300—K10+600段路面破损严重,将对其进行路面加铺3cm沥青砼面层,以改善行车条件。该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共分一个合同段。
2.2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路基、路面等工程
2.3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为2015年8月7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共计54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3.4近五年(2010年7月-2015年7月完成过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两项。
3.5 具备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获得同一标段的开标资格。
3.6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开标前两个月内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3.8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l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6日至201571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830分至1130分,14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四套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报名。
(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项目经理职称证(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 、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公路专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原件;(8近五年(2010年7月至2015年7月期间交工或竣工)完成过的两项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以上证件的原件现场拍照存档;
4.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76日至201571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830分至1130分,1430分至1700分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曲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  樊裕良
联系电话: 0350-7222251
 
招标代理: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卫华   宋珍
电    话:0351-6127999转8005、8006   18535118002 13453160129
传    真:0351-637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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