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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县吉隆镇污水处理及收集系统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2015HYLS0702

点击:35次 日期:2015-07-03 21:29:41.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5HYLS0702
一、招标条件
吉隆县吉隆镇污水处理及收集系统建设项目已由日重项办[2015]27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隆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国家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污水管网工程1项,格栅间-调节池1项,沉淀池1项,氧化沟1项,计量池16.80平方米,二沉池、污泥回流井及污泥池1项,鼓风机房及变电所195平方米,污泥脱水、加药228.78平方米,综合业务用房496平方米,大门、门房22.47平方米,附属工程1项等以及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安装。
2、标段划分及监理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监理范围包括施工图纸中所有内容及监理单位所需完成事项。
2、建设地点:日喀则市吉隆县吉隆镇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已落实;
4、监理工作内容:工程的施工及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配合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和审计工作。
5、监理期限:工程施工开始到质量保修期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及施工经验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2、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2013】119号和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
3、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在公示期内不允许参加投标。
4、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投标人,请于2015 7 3 日至 2015 7 9 日,登录到西藏自治区建设网(http://www.xzcs.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3日10时00分,地点为日喀则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商报》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隆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日喀则市吉隆县城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区直工委路德康名居12栋A单元102号
联系电话:0891-6901567、13989987157
联 系 人:王先生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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