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XDZB-2015011-1
阿里地区狮泉河热电联产项目施工监理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及监理范围: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阿里地区狮泉河热电联产项目施工监理。
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3、监理工作内容:本工程的一级管网、二级管网及热源项目的土建施工、机电安装、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全部内容及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配合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和审计工作。
4、监理期限:施工工期+责任缺陷期+竣工验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2010年至今具有相关类似业绩,在设备安装及土建施工经验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监理人员要求:监理总监1名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电力工程),具有高级职称,独立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须为电力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他监理人员6名以上,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从业资格。
3、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5年7月 3 日到2015年7 月 9日,登录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 7 月 22 日 10时 30 分,请在此时间前将文件递交至阿里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阿里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和《西藏商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柯先生
联系电话:0891-6800816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74号
联 系 人:蒲春燕、许小碎
联系电话:0891-6869827、0891-6619112
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