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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龙坝镇廖家岭休闲广场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点击:39次 日期:2015-07-02 16:11:18.0

 

一、招标条件

溪县龙坝镇廖家岭休闲广场工程,招标人为竹溪县龙坝镇人民政府。本招标项目于2015年7月2日在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因招标失败,现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特邀请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

2.1、建设规模:填方2392.4㎡;铺装共计1494.9㎡;绿化484.8㎡等。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2.3、资金来源:政府拨款。

2.4、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相关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必须在开标之前到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3.7、县外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到竹溪县住建局办理资质登记手续后,方可报名。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原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2、本项目进行申请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院投标企业行贿档案查询函(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拟派项目经理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临时执业证书)、五大员的上岗资格证。县外投标企业需带竹溪县住建局资质登记证。以上所有证件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7月2日15时至2015年7月712时(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分—12时,下午15时—17:30分到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办公室(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36号供销社贸易大楼4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须知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22日上午9时之前,地点为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36号供销社贸易大楼4楼,电话:0719-2730318)。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22日上午9时在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竹溪县政务网、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招 标 人:竹溪县龙坝镇人民政府

    址:竹溪县龙坝镇     

联 系 人:朱忠诚

联系电话:18163192008

代理机构: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竹溪分公司

    址:竹溪县城关镇供电所家属楼二楼

联 系 人:严磊

联系电话:13297168885

 

 

 

竹溪县龙坝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五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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