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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地区商务局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ZDZB-NQSW-150603

点击:45次 日期:2015-07-02 12:22:14.0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DZB-NQSW-1506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地区商务局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已由那发改基[2015]56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藏那曲地区商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新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3343.33㎡,以及硬化工程、总体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那曲地区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
2.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2.3投标人在投标前须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并须在那曲地区住建局建管科登记备案;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 7 2 日至2015 7 日,登录西藏自治区建设网(http://www.xzcs.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5 7 22  10 00 分,递交地点为 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在开标时必须到场并提交身份证,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开标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那曲地区商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娘热路1号(民航局院内)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891-6785568 13908904160
 
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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