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堰市郧阳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点击:41次 日期:2015-07-01 19:18:43.0 |
依据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郧财采计[2015]394号计划函要求,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十堰市郧阳区民政局的委托,将对十堰市郧阳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YXGPC2015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郧阳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采购
三、招标项目内容: 全区行政区域和非行政区域等11大类89小类1-1.1万条地名相关信息的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采集、测量测绘及数据库系统建设成果归档。具体内容:1、调查地名基本情况;2、规范地理实体名称;3、开发、应用普查成果;4、建立地名普查档案,实现地名普查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完成省民政厅要求的地名普查所有项目)。
四、工期:合同正式签订后110日历天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经过省、市两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单位,并出具十堰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业务合作单位确认函(原件);
3、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且资质内容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工程测量两项资质;持有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不分包、不转包,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供应商可在2015年7月1日起至2015年7月15日下午6:00止(工作时间)到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资质证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以现金或电汇形式提交壹万元投标保证金。
提交的资质证件包括:《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测绘资质证书》有效副本原件及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一份;十堰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业务合作单位确认函(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以确定代理人属本企业职工。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21日上午9时前投至开标现场。
九、开标时间:2015年7月21日上午9时。
十、开标地点:十堰市郧阳区综合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原湖北梨花村酒厂办公楼六楼)
招标机构: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郧阳区城关金沙路农行办公楼六楼
联 系 人:李莉、陈小妹 电话:(0719)7231925 传真:(0719)7232925
开户银行:农行郧县支行 账 号:17-204801040006269
十堰市郧阳区纪委监察综合室监督电话:0719-7228937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0719)7239752 联系人:田科长
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