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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县冉庄镇冉庄小学教学楼一加固工程

点击:10次 日期:2012-03-09 00:00:00.0
清苑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招标代理室 
内容 清苑县冉庄镇冉庄小学教学楼一加固工程项目投资计划已下达,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个施工企业承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 工程概况:原教学楼为一栋二层砌体结构,面积约为1164平方米,现根据要求进行加固。 
   二、 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4月28日,工期要求:90日历日。
   三、 领取招标文件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清苑县清欠工程款办公室出具的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情况核实单(外地企业尚须持“外地施工企业进入保定市施工投标通知书”)等有效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装订成册。
四、 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结构补强特种专业工程施工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的招标活动。
六、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2年3月20日前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评标。
   八、 投标申请人请于2012年3月14、15、16、19、20日每日9:00-11:00,14:00-16:30到清苑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招标代理室(清苑县县城中心街191号)领取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图纸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由建设单位发售),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保定金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231249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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