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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监)测实验室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53次 日期:2015-07-01 16:12:19.0

项目编码:HDZB2015-079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延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监)测实验室建设项目。已由延安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延发改投【2014】62号及延发改投【2015】10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省上奖励、市财政配套及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延安新区北区一期北侧,概算总投资为3650.86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总建筑面积8415.52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整体6层建筑面积5831.3平方米,地下2层,建筑面积2584.22平方米。其中:食品安全检(监)测实验室2392平方米;药品检验检(监)测实验室2590平方米,科研辅助用房和共用设施849,3平方米,实验楼一层层高3.9米,二层层高为3.3米,三层层高为3.9米,四至六层层高均为4.2米,室内外高差0.3米,建筑总高度24.0米等。

  三、标段划分:施工、监理各划分一个标段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B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近三年(2012、2013、2014)经审计的审计报告、近两年(2013、2014)具有同类工程业绩至少二份(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外省企业还须携带省外建筑企业入陕登记证书。

  2、监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项目总监为省级或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省级或国家注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近三年(2012、2013、2014)经审计的审计报告、近两年(2013、2014)具有同类工程业绩至少二份(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外省企业还须携带省外建筑监理企业入陕登记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电子邮件及传真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以上报名证件均需原件及两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五、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六、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地点为延安市枣园路圣都国际十楼,工本费 500 元,售后不退。(节假日不休息)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7月10日下午17:30,地点为延安市枣园路圣都国际十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招标单位: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九、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申浩  0911-8269166

  十、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本资格预审公告在《各界导报》、《延安建设规划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王琳电话:0911-2905456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申浩电话:0911-8269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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