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Q-CS2015009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60次 日期:2015-07-01 16:06:23.0 |
HTQ-CS2015009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邀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TQ-CS2015009
2.项目名称: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3.采购人: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4.采购内容:办公家具一批,具体数量规格等详见附件:办公设备采购清单。(本网站无法上传此附件,请各供应商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
5.项目预算:人民币叁拾伍万柒仟捌佰陆拾元整(¥357860.00)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按有关规定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可不提供);
3.具有本项目生产、供应或实施能力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竞标,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对该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4.近期连续两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票据凭证;
5.检察机关出具的竞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有效期内的)告知函;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文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时间:2015年7月1日起至2015年7月7日止(上班期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塔区凤凰路8号红塔区政务大厅一楼9号窗口);
3.获取方式:1、投标人下载并填写投标报名函传真或发送到指定邮箱,由本中心将电子版磋商文件发送给投标人;2、投标人凭投标报名函到本中心自带U盘拷贝。投标报名函.doc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2.磋商保证金收缴帐户
开户名: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玉溪红塔支行
帐 号:53001658636051004651
3.磋商保证金本地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外地采取电汇凭证形式,必须以竞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
4.磋商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8日(星期三)下午16:30时。
1.磋商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上午8:00时~9: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过期均不接受任何供应商的磋商文件;
2.地点: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塔区凤凰路8号红塔区政务大厅3楼)。
1.时间:2014年7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时。
2.地点: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塔区凤凰路8号红塔区政务大厅3楼)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议。)
3.招标人: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4.招标机构: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办公地址:红塔区凤凰路8号红塔区政务大厅3楼
6.联 系 人:杨艳娥 13987785872 周 前 15908840796
7.邮箱地址:htqjyzx@163.com
电 话:0877-2295388 传 真:0877-6564979
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磋商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评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和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次采购不收取中标服务费用。
3.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网上公告的形式发布,请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并准备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投标项目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负,交易中心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八、公告发布范围:玉溪市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五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