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郡小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
点击:15次 日期:2012-03-06 00:00:00.0 |
内丘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和郡小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一期工程已由 内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审批(2012)5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泰和郡小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 内丘县振兴路南侧、小东环西侧、公园路北侧、复兴街东侧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9990.0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4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审定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2.6资金来源:内丘县财政拨款 2.7 总投资:32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项目总监(国家注册监理资格证书贰级或以上)、与本项目相适应级别总监理工程师上岗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1份。请于2012 年 3 月 6 日至 2012年 3 月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丘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20112年 3 月6 日至 2012年3 月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 内丘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见招标文件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内丘县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内丘县建设局三楼 联系人:柳占礼 电话13831966123 招标代理机构: 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80号卓达院士大厦415-416室 联 系 人: 曹卜允 电 话:139031902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