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LR/1506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子县扎日乡洛河桥建设项目已由西藏山南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山发改农经[2015]56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隆子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隆子县扎日乡洛河桥建设项目;
(二)建设规模:扎日乡洛河桥总长100米,宽20米及附属配套设施。
(三)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内容;
(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己落实;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六)建设地点:隆子县扎日乡
(七)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八)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工程标准及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该工程项目的投标。
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法人,具有类似高原施工业绩,并无不良记录。
3. 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格、并具有高原同类施工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6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3: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到西藏良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金珠西路康桑花小区A栋4单元3-1)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承建本工程的建造师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职称证书;
5.企业近三年业绩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西藏自治区企业投标备案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21日10时00分,地点为太阳岛大酒店五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子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良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康桑花小区A栋4单元3-1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089025520
西藏良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