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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管委城区防汛指挥调度中心双电路供电工程施工石家庄市城管委城区防汛指挥调

点击:16次 日期:2012-03-02 00:00:00.0
石家庄市建筑市场(槐安路与东二环交叉口西北角三楼) 
内容 石家庄市城管委城区防汛指挥调度中心双电路供电工程,已在石家庄市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石家庄市城管委城区防汛指挥调度中心双电路供电
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范西路与建设大街交口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内容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工程投资:约196.73万元
6、质量等级:合格 
二、投标报名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投标申请人报名地点:石家庄市建筑市场(槐安路与东二环交叉口西北角三楼)。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间:2012年3月2日至 2012年3月8日 ,每天上午 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3、凡有意向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持企业锁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或持企业IC卡在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刷卡报名,并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把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石家庄市建筑市场三楼招标代理处,否则不能确认报名合格: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原件);
   2)被授权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4)外省、市企业进石备案手续(查原件留复印件);
   5)在石家庄市注册的投标企业由石家庄市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开具全省统一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在外省市包括石家庄市各县(市)区注册的投标企业在注册地开具“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证明”,并在石家庄市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办理登记备案企业守法证明手续(查原件留复印件);
6)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原件(外地企业在石家庄市有工程的在石家庄市建设局开取,无工程的在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取,查原件留复印件);
四、投标申请人报名后在约定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送达标书、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如数提供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盖章)
联系人:杜红绪
联系电话:0311-88624015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35号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卢园、陈龙
联系电话:0311-87031153、13028661078
地    址:石家庄市站前街6号汇文大酒店22层A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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