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学生公寓(213号楼)-----监理工程 |
点击:57次 日期:2012-03-02 00:00:00.0 |
内容 |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学生公寓213#楼 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1、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的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学生公寓213#楼监理工程,已由市政府批准建设,并在承德市招标办进行登记备案,已具备工程监理招标的各项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工程监理招标内容 (1) 工程项目名称: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学生公寓213#楼监理工程 建设地点:承德市高教园区; 监理周期: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保修期监理另行计算; 资金来源:国有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保修期监理另行计算; 3、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的内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凡对本次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允许参加投标。 5、投标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本公告所附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售价4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12年3月2日至2012年3月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2012年3月14日10时00分之前送至承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厅(承德市东兴路7号)且不退回。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学生公寓213#楼监理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以申请书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 8、招标人将于2012年3月15日前向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 9、凡资格预审合格被允许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请参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 11、本次监理招标的开标会将于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在承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招标人: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地址:承德市大学园区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王建 报名联系人:种涛 联系电话:0314-2370189 招标代理机构:承德顺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承德市东兴路7号 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 罗天源 联系人:张杨 联系电话:0314-2109616 2012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