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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凤凰镇刘家园移民新村住宅及社区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再次招标公告

点击:63次 日期:2015-06-30 18:48:18.0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宁武县凤凰镇刘家园移民新村住宅及社区服务用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宁发改发(2014)2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宁武县凤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省、市、县三级政府配套和移民群众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140925)RXYZB-2015-020
  2.2工程名称:宁武县凤凰镇刘家园移民新村住宅及社区服务用房建设项目
  2.3建设地点:宁武县凤凰镇刘家园村  
  2.4项目投资额:2297万元
  2.5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0657.46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833.9平方米,公建面积5823.56平方米:项目共建设2栋地上4层的住宅及社区服务用房。
  2.6工期:365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是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3.2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29 日至 2015   7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报名。
 4.2报名时需由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携带下列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套:
(1)法人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6)规费证;(7)安全生产许可证;(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9建造师(建造师须同时提供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证)
注:所有原件均现场照拍存档
 4.3项目授权人须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武县凤凰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毕先生      
联系电话: 13903504806                    
招标代理:山西瑞鑫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平阳路平阳景苑7号楼2508室            
联 系 人:王小青      
联系电话:18703413121    0351-836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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