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秦巴文化艺术中心装饰装修项目设计招标公告(二次) |
点击:140次 日期:2015-06-30 18:14:46.0 |
竹山县秦巴文化艺术中心装饰装修项目设计招标公告(二次)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竹山县秦巴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竹发改审批〔2014〕1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山县文化体育局,招标代理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资金和地方自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二次装饰装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企业参入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竹山县秦巴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二次装修设计;
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竹山县城关镇南门村。包括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美术馆和群众文化活动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总用地面积129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02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179平方米。
3、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4、招标范围和内容:室内装修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建筑灯光夜景设计、演艺中心的观众席及舞台工艺(含舞台机械,灯光系统、音响系统、演出视频系统等)及建筑声、光学的深化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5、设计周期:
方案优化设计: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经修改后的方案优化设计文本。施工图设计时间为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来(合同签订日期在2010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一项展馆或活动中心装饰装修设计类似业绩;此类似业绩须是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美术馆五种场馆之一。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5 年7月1日至 2015 年7月7日(双休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持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⑤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⑥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⑦类似工程(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⑧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等资料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华代理公司办公室报名。以上资料需带原件,附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另行通知。
五、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今日竹山网》、《竹山报》和《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联系人
单 位:竹山县文化体育局
联系人:郭 猛 电话:18507287899
单 位: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莉莉 电话:0719-4230899 手机:15391685778
单 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 坤 电话:0719-4698888 手机:13907283158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