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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扎县卡乡上仓贡玛村公路工程招标公告BOAOZB15109401

点击:65次 日期:2015-06-29 20:11:00.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OAOZB15109401
一、本招标项目申扎县卡乡上仓贡玛村公路工程。已由那发改基建【2015】116号及那交发【2014】10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申扎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性质:新建
2.2 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全一标段;路线全长15.176公里,起点K0+000位于扎桑自然村,终点K15+176至卡贡公路,建设内容主要为路基土石方工程、路基防护、桥涵工程,以及公路标识牌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4 建设地点:申扎县卡乡境内
2.5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6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桥梁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4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审,且复审合格。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629日至201573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6时30分,前往拉萨市金珠西路122号盛域滨江小区北六栋1单元501室(报名处)报名。
4.2凡有参加投标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到上述地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往本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的执业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及身份证;
(4)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5)区外企业须提供《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证》及《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表》;
4.3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8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到本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提供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722日上午10:00时,开标地点为拉萨市雅汀舍丽花园酒店一楼会议室(金珠西路60号)。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和《西藏商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申扎县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格桑尼玛
联系电话:13658967778
招标代理: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22号盛域滨江小区北6栋
联 系 人:石岩峰
联系电话:18089980514
 
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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