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采购预算:38.95万元;
2、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作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处理;
3、商用笔记本电脑品牌与台式电脑品牌需保持一致。
4、本项目配置参数不接受负偏差;
5、供应商须对所报产品进行安装调试并能进行正常使用;
6、请于2015年6月29日上午10:00时将询价单密封送至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7、报价时间、地点:6月29日上午10:00时在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
8、交货时间: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具体时间为2015年 月 日前(由供应商填写)在汉台区内交货并验收,供货周期作为成交条件之一;
9、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价格相同者,交货期限短者成交)。
10、本询价单为合同组成部分,本询价单中含所有费用;
11、投标时需提交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12、交货时需提供生产厂家出货证明原件。
13、因所有计算机设备运行在涉密网络,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本次采购计算机产品必须为国产品牌,计算机内所有配置不得有无线设备。
14、凡首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交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
联系人:陈雪健 管辰至 联系电话:0916-2245542
采购人:汉台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916-253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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