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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狮泉河镇城区“一河两岸”景观建设项目(第五标段)招标公告XZZB-YY-AL2015023

点击:66次 日期:2015-06-25 20:29:45.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ZB-YY-AL2015023
一、招标条件:
阿里地区狮泉河镇城区“一河两岸”景观建设项目(第五标段)已由“阿发改【2015】15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阿里地区城乡建设重点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阿里地区狮泉河镇城区“一河两岸”景观建设项目(第五标段)。
(二)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第五标段。具体招标内容为桩号0+000—3+800区段内的电气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三)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四)建设地点:阿里地区狮泉河镇。
(五)工期: 120日历天。
(六)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信誉、设备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报名。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具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三)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五大员需具有效的资格证书。
(四)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于2015625日至201571日,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7时00分至18时30分,到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2015715日1030分(北京时间),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715日1030分(北京时间)在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时开标。
六、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时必须到场并提交身份证,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阿里地区城乡建设重点项目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段俊峰
联系电话:18908973579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熠昱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里地区陕西路29号(地区燃料公司办公楼2楼)
联 系 人:赵镇东、岳英鉴
联系电话:13889071233   15182565778
 
西藏熠昱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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