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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隅县察瓦龙乡地质灾害隐患村庄搬迁安置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户外道路)招标公告XJZB-LZ/20150624

点击:61次 日期:2015-06-25 20:29:44.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ZB-LZ/20150624
.招标条件
本项目 察隅县察瓦龙乡地质灾害隐患村庄搬迁安置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户外道路) 已由 察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察发改基建[2015]55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察隅县国土资源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新建。
2.2项目概况:土石方工程量9130.00m³,外挡墙工程量635.30m³,内挡墙工程量175.60m³,主干道路路基夯实及路面硬化工程量13167.40㎡。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 的独立法人资质;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应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的执业资格,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不良纪录及拖欠民工工资现象。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7月1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10:00 至12:00, 15:30至17:30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到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企业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拟承建本项目建造师及相关人员资格证书;
4.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
5.近三年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6.区外企业须提供《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证》。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商报》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察隅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察隅县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天海路德康鑫居9栋
联 系 人:冷焜
电    话:13659593300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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