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山县农业综合开发九观桥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点击:635次 日期:2012-08-30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湖南省衡山县农业综合开发九观桥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已由湘水工管 [2012]134号文件对初步设计批复,湘水工管[2012]93号文件批准年度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衡山县九观桥水库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衡山县农业综合开发九观桥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衡山县。
2.3建设规模:工程投资约1400万元。
2.4计划工期:255天(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干渠砼防渗衬砌3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资质,近5年内具有两个规模相近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持有水利水电贰级及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3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4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是湖南水利厅湘水建管[2011]88号文公布的湖南省2011-2012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之内的企业,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企业,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
① 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公告发布后开具,注明工程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②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③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⑤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⑦投标单位为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办理的近期6个月的养老保险(2012年6月至2012年1月以前)证明、职工个人账户查询单。
⑧企业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及其证明材料(包含承包合同、完工验收证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山县九观桥水库管理所
联系人:
电话:13974789709
招标代理: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和平北路32号
联系人:
电话: 0734—2619330
2012 年8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