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北京 > 东城区

钦州市钦北区2012年钦灵灌区京塘水库灌片、五星水库灌区渠道防渗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点击:176次 日期:2012-09-05 00:00:00.0

钦州市钦北区2012年钦灵灌区京塘水库灌片、五星水库灌区渠道防渗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BZC2012钦工字  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钦州市钦北区2012年钦灵灌区京塘水库灌片、五星水库灌区渠道防渗配套工程已由钦州市水利局钦市水利[2012]18号、[2012]20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钦州市财政局钦市财农[2012]9号、[2012]40号、[2012]50号文下达了钦州市钦北区2012年钦灵灌区京塘水库灌片、五星水库灌区渠道防渗配套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招标人为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京塘水库灌片、五星水库灌区均位于钦北区平吉镇境内

建设规模:京塘水库灌片防渗整治渠道77.59km,五星水库灌区防渗整治渠道25.2km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招标内容: Ⅰ标:钦灵灌区京塘水库灌片,包括:渠道工程、构筑物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工程、临时工程。

Ⅱ标:五星水库灌区,包括:渠道工程、构筑物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工程、临时工程。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10 15日,完工日期为2013331日,计划工期168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09年~201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渠道防渗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级或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 级或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  级或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并取得投标联系卡。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复印件必须有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审验记录;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前3个月内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3.6.5各潜在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两个标段投标,如投两个标段,可以两投两中,但必须配备两套不同的项目部管理人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 2012 9 6 日至  9 12 日,每天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南宁市园湖北路22号佳家大酒店综合楼316室。

发售人姓名:张朝舟

发售方法:

1)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有关证明原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前往,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联系卡复印件、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证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复印件、质量管理员的质量检查员证复印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证件复印件及上述人员(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上年度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钦州市钦北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现场核验。

2)投标承诺金由按项目收取改为按单位收取,金额为每个单位5万元,由潜在投标人从基本账户转入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指定的专用账户。

3)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基本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Ⅰ标段每套售价250(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Ⅱ标段每套售价250(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  2012 9 13 17 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投标人联系卡》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其投标承诺金将扣留转给招标人,投标人须重新一次性补足投标承诺金后方可继续参与之后其他项目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钦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  2012 9 28  9:00 在南宁市园湖北路22号佳家大酒店七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

地 址:钦北区行政信息中心 

联系人:黄 工

电 话:0777-3685638

传真:0777-368563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南宁市园湖北路22号佳家大酒店综合楼316

联系人: 梁工 吴工

  话: 0771-2085231

   真:0771-2085235

E-mail318325642@qq.com

  址:http://www.lydzb.com/

 

                                 招标人: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

                                                   二O一二年九月五日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