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黄河风景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公开招标更正公告(一)[标书编号徐采招G(2015)A001] |
点击:39次 日期:2015-06-25 09:18:55.0 |
徐州市中际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并受采购人徐州市黄河风景管理处的委托,就故黄河风景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2015年6月19日发布了招标公告,应采购人要求,现发布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故黄河风景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
原招标项目编号:徐采招G(2015)A001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6月19日
首次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徐州政府采购网
招标采购单位:徐州市中际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登记联系人:张迪 0516-83869537 传真0516-82181115 招标项目联系人:申浩 0516-82181103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路积翠新村5号楼 邮编:221000
采购人:徐州市黄河风景管理处
联系人: 徐良格 联系电话:0516-83859726
二、更正信息
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中评分细则的具体内容改为:
“评分细则(标段一至标段四):
㈠ 价格分(20分)得分=最低报价/各投标人报价×20
㈡ 组织实施方案(65分)
1、组织机构 5分
⑴机构设置健全,科学合理,符合标段特点,养护范围内设置固定项目部的,得4-5分;
⑵机构较健全,较合理,针对性一般的,设置项目部的,得2-3分;
⑶机构欠健全,科学合理性一般,缺乏针对性的,得1分;
⑷无具体内容,该项得0分。
2、实施方案 10分
⑴科学合理,季节分明,措施细致且符合标段特点,针对滨河绿化构成形式及常见苗木有具体可行养护措施的,得7-10分;
⑵内容较完整,措施较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4-6分;
⑶内容表述不够清楚、措施不全面,缺乏针对性的,得1-3分;
⑷无具体内容的,该项得0分。
3、人员配备 10分
⑴现场养护管理工人工种配置全面、比例合理,且能根据季节性和阶段性养护工作对养护管理人员进行量化配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现场养护管理工人配置要求6%,按照DB 3203/T 502-2008《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要求,满足养护管理需要的,得7-10分;
⑵现场养护管理工人工种配置全面、比例合理,且能根据季节性和阶段性养护工作对养护管理人员进行量化配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现场养护管理工人配置要求3%,按照DB 3203/T 502-2008《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要求,满足养护管理需要的,得4-6分;
⑶现场养护管理工人工种配置全面,根据工作需要对养护管理人员进行量化,满足养护管理需要的,得1-3分;
⑷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
4、组织实施 10分
⑴目标明确,养护管理工作程序规范,自查体系完善,反馈渠道畅通,整改保障措施到位,得7-10分;
⑵目标基本明确,养护管理工作程序较规范,有自查体系、反馈渠道、整改保障措施的,得4-6分;
⑶目标一般,养护管理工作程序一般,缺乏针对性的,得1-3分;
⑷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
5、质量管理措施及承诺 10分
⑴目标明确,严格按照《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制定合理可行措施,保障材料、机械充分使用,承诺始终保持苗木存活率、设施完好率98-100%的,得7-10分;
⑵目标较明确,按照《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制定措施,保障材料、机械使用,承诺苗木存活率、设施完好率95-97%的,得4-6分;
⑶目标一般,措施一般,质量承诺泛泛,得1-3分;
⑷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
6、安全、文明及环保施工 10分
⑴有安全、文明及环保施工制度及措施,内容全面,措施到位,针对性强的,得7-10分;
⑵有安全、文明及环保施工制度及措施,内容较全面,措施基本到位,有一定的针对性,得4-6分;
⑶有安全、文明及环保施工制度及措施,内容一般,措施一般,缺乏针对性,得1-3分;
⑷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
7、服从采购人管理 10分
⑴服从采购人日常管理,承诺对采购人安排的例会、资料、试验、整改、考核及各类突击任务等100%按时完成的,得7-10分;
⑵服从采购人日常管理,承诺对采购人安排的例会、资料、试验、整改、考核等积极响应的,得4-6分;
⑶服从采购人日常管理,承诺对采购人安排的例会、资料、试验、整改、考核等部分响应的,得1-3分;
⑷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
(三)投标人实力及业绩(15分)
(1)投标人在徐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在徐州市区内固定的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得2分。复印件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后方为有效。 2分
(2)苗圃面积 3分
苗圃面积≥100亩得3分;50亩≤苗圃面积<100亩得2分;30亩≤苗圃面积<50亩得1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或投标人租赁的土地手续复印件,复印件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后方为有效)
(3)业绩 10分
投标人的合同履行期在2013年1月1日后承担过城市公共绿地养护管理项目(符合加分条件的同一个项目,分多次签订合同的,只加一次分),单笔合同金额>300万元的,每个加3分;100万元≤单笔合同金额≤300万元的,每个加2分,50万元≤单笔合同金额<100万元的,每个加1分;满分10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后方为有效。
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否则不得分),复印件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后方为有效。
对于中标人提供的以上各项证明、证件、票据等相关资料,采购人在整个合同期内均有权进行复核,如有不符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说明:
《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 招标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供应商诚信记录分使用办法:其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6%;采用性价比法和最低评标价法的,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供应商投标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
招标采购单位在评标时,要结合投标供应商的实时诚信记录情况评定供应商最终评标得分。”
三、其他事项不变。
徐州市中际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