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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恢河城区段拦河坝及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92次 日期:2015-06-24 23:37: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武县恢河城区段拦河坝及清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宁发改审批(2014)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宁武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全部由县财政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140925)RXYZB -2015-019
  2.2工程名称:宁武县恢河城区段拦河坝及清淤工程
  2.3建设地点:宁武县城区 
  2.4项目投资额:491.27万元
  2.5建设规模及内容:宁武县恢河城区段入口处,全长190m,主要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要求。
  2.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近三年   承担过同类型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6 24日至 2015  6 月 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 报名。
4.2报名时需由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携带下列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套:
(1)法人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6)规费证;(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安全生产许可证;(9)建造师证(建造师须同时提供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证);(10)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同时具备)。
     注:所有原件均现场照拍存档。
4.3项目授权人须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上述报名者,请于报名的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6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武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陈彦明    联系电话:15635069891                    
招标代理:山西瑞鑫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平阳路平阳景苑7号楼2508室
联 系 人:王小青    联系电话:18703413121
发布日期: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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