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2007年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推进村
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WSCLZ-2009-SG01)
平谷区2007年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推进村污水处理站工程已经北京市水务局以京水务农[2009]102号文及北京市平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平发改发[2009]73号文批复,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招标代理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平谷区水务局水利工程项目办公室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工程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平谷区2007年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推进村污水处理站工程
1.2 招标项目名称:平谷区2007年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推进村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招标
1.3 建设单位(发包人):北京市平谷区水务局水利工程项目办公室
1.4 招标人:北京市平谷区水务局水利工程项目办公室
1.5 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平谷区刘家店镇行宫村污水处理50m3/d、南独乐河镇北独乐河村污水处理120m3/d、夏各庄镇杨庄户村污水处理50m3/d、马坊镇北石渠村污水处理50m3/d、马昌营镇毛官营村污水处理50mm3/d、东高村镇崔家庄村污水处理70m3/d ,共6个村的污水处理站工程,总处理规模为390m3/d。
1.6 工程实施地点:平谷区刘家店镇行宫村、南独乐河镇北独乐河村、夏各庄镇杨庄户村、马坊镇北石渠村、马昌营镇毛官营村、东高村镇崔家庄村
1.7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8 工期要求:2009年8月20日至2009年11月30日,计划总工期103日历天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3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过去三年中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2.5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09年7月17日至7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3.2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接受投标报名时,仅对潜在投标人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务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3 招标文件发售: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RMB¥500元整),售后不退(发售地点详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
4、现场踏勘
招标人拟于2009年7月22日上午9:00时在北京市平谷区水务局院内集合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5、开标
本招标项目拟定于2009年8月6日上午9:30时组织公开开标。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平谷区水务局水利工程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李春梅
联系电话:010-89995340
招标代理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北京农林科学院西院畜牧所综合楼418室
联系人:王明莹 赵 强
联系电话:010-51503814、010-51503815
传真:010-51503302
2009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