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灭火器材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点击:28次 日期:2015-06-24 19:40:05.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长令第18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我公司受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灭火器材装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通过公开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标。
1.1 项目编号:YXSSCG2015007
1.2 项目名称: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灭火器材装备采购项目
1.3 采购内容:消防灭火器材装备采购(1.消防头盔;2. 多功能水枪;3. 水带Ⅰ;4. 水带Ⅱ;5. 水带Ⅲ;6. 水带Ⅳ;7. 水带Ⅴ;8. 水幕水带;9. 转换接口Ⅰ;10.转换接口Ⅱ;11. 转换接口Ⅲ;12.转换接口Ⅳ;13. 分水器Ⅰ;14. 分水器Ⅱ;15. 抢险救援手套;16. 灭火防护靴;17. 手提式防爆照明灯;18. 轻型安全绳;19. 通用安全绳Ⅰ;20. 通用安全绳Ⅱ;21. 大型D型钩;22. 大型O型钩;23.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24. 止水器;25. 隔热服;26. 一级防化服);
1.4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之内。
1.5 交货地点: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
1.6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1.7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消防器材货物采购的生产或销售;
2.3供应商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近3年内(2012年4月-2015年5月)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自行承诺)原件
2.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参谈;
2.6本项目采购产品需提供样品(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7供应商提供所有采购器材装备彩色图片及型号说明(附在响应文件中),且保证所投产品样品和彩色图片及型号说明必须一致,并作为供货验收的条件。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 07月10日 09 时00分,地点为: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会议室(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兰苑洋房2幢1单元1501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交响应文件的电子文档,以U盘形式随响应文件提交。
采购人: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龚伟 联系电话:1598707011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兰苑洋房2幢1单元1501室
联系人:黄悦 联系电话: 0877-2064622 13388899344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
2015年 0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