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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孜县人民法院附属工程、看守所和拘留所、检察院技侦办案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LYRZB-15150

点击:31次 日期:2015-06-24 19:00:07.0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LYRZB-15150
一、招标条件:
江孜县人民法院附属工程、看守所和拘留所、检察院技侦办案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日喀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发改基建【2015】39、40、6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孜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孜县人民政府。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5423232015007。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江孜县人民法院附属工程、看守所和拘留所、检察院技侦办案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
(二)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1、人民法院附属工程:新建法院附属用房1234.79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局部二层;门卫室及安检室66.40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含大门1座机电动伸缩门2樘;公厕22.16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配电房40.95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及院内强弱电工程1项,院内给排水工程1项,太阳能路灯8盏,标准篮球场1个,旗台1个,砼硬化路面1840平方米,车棚298平方米,绿化1130.50平方米;购置设备并安装630KVA箱式变压器1台,60L太阳能热水器4台,室外监控系统1套。
2、看守所和拘留所:新建看守所审讯用房及监舍709.10平方米,看守所综合用房590.92平方米,看守所AB门82.32平方米,拘留所156.56平方米;及混凝土硬化路面980.21平方米,围墙321.36米,给排水工程1项,电气工程1项,大门1座;购置设备并安装看守所AB门1座、100KVA干式变压器1台、室内外监控系统1套。
3、检察院技侦办案业务用房:技侦业务用房维修1106.94平方米,办案业务用房维修884.86平方米,及砼路面2136平方米、发电机房30平方米、监控1项、配电柜1台、给排水工程1项、电气工程1项、36套周转房改造等;购置设备并安装315KVA箱式变压器1台、发电机1套、空调36台、太阳能热水器36套、洗手盆36套、大便器36套、淋浴器36套、网络设备等。
(三)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及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建设地点:日喀则市江孜县;
(五)工期:2015年07月20日至2016年07月19日,总工期365日历天;
(六)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报名;
(二)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三)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高原施工经验;
(四)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06月23日至2015年07月02日,到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购买下载招标文件,自愿报名并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14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07月14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日喀则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准时开标。
六、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在开标时必须到场并提交身份证,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孜县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苏一兵
联系电话:1398992702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罗布林卡路德丹林小区四幢一单元101号
日喀则办公地址:日喀则市吉培路日喀则市发改委安居小区
联 系 人:饶新元
联系电话:0891-6373759  0892-8838251  13989916564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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