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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2012年农村供水消毒设施维护工作招标公告

点击:346次 日期:2012-09-17 00:00:00.0

(合同编号:CPSSWH-2012-FW01

昌平区2012年农村供水消毒设施维护工作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批复建设,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乡镇供水服务中心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施维护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设施维护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昌平区2012年农村供水消毒设施维护工作

1.2 招标项目名称:昌平区2012年农村供水消毒设施维护工作招标

1.3 建设单位(发包人):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乡镇供水服务中心

1.4 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乡镇供水服务中心

1.5 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对全区中147个村的204台消毒设备(二氧化氯121套,臭氧72套,紫外线11套)进行维护维修工作(包括日常维护、药液添加、灯管更换等),确保所有设备能够正常有效运转,同时对全区188个单村供水村的208个井泵房内的管道进行除锈,管网末梢水质中微生物指标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

2)按照相关清洗规范对全区中94个村的156座蓄水池(水塔)进行清洗、消毒工作,出口水质中微生物指标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

3)协助办理全区188个单村供水村卫生许可证、取水许可证以及办理645名管水人员的健康证工作。

1.6 工程实施地点:昌平区

1.7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8 维护期限:201210月中旬开始,至201310月中旬结束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 投标人应具有同时生产维护二氧化氯、臭氧水质消毒设备的能力,且生产或销售的产品应具有省级(含)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省级(含)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供水设施维护卫生许可证》,具有维修、保养各种水质消毒设备的能力;

2.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业绩;

2.5 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合同的执行;

2.6 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影响本项目合同的执行;

2.7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和有效的服务体系;

2.8 能够提供现场维护项目、调试的保证期服务;

2.9 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2012917日至9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3.2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接受投标报名时,仅对潜在投标人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务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省级(含)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产品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供水设施维护卫生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3 招标文件发售: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RMB500元整),售后不退(发售地点详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

4、现场踏勘:另行通知

5、开标

本招标项目拟定于2012109日上午930组织公开开标。

6、联系方式:

人: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乡镇供水服务中心

人:孙振华             

联系电话:010- 89712281

 

招标代理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畜牧所综合楼418

人:王明莹  刘洪健

联系电话:010-51503814

    真:010-5150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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