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丰县人民医院建设的丰县新城区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已经 丰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丰发改经济许可[2015]02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电梯工程投标。
2、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丰县经济开发区,西靠经五路、南靠通惠路、东靠新城区人民医院一期工程;
3.2工程规模:30台,其中:客梯10台、医用梯14台、自动扶梯4台、血液梯1台、标本梯1台,合同估算价约1350万元;
3.3招标范围:电梯及扶梯设备采购制作(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运输、装卸、安装及调试(含安装检修易耗品,技监部门检验费、井道照明和检修插座费、井道脚手架费、井道改造费、配合费、基础用槽钢和工字钢等相关施工措施项目费等)、验收及检测、维保、培训、装潢等,为交钥匙工程;
3.4要求工期:120日历天;
3.5质量标准:电梯产品质量、性能指标、安装质量、维修保养、装饰装修及售后服务等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规定标准。其中:
①安装调试完成后需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要求,并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颁发的《电梯验收检验报告》及《电梯检验合格证》等相应的文件证明。
②电梯的主要性能指标指安全性、可靠性、舒适感和快速性、停站准确性、振动、噪音及电磁干扰、节能和装璜等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规定标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5.1.1当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5.1.2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代理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生产企业的公章,并提供生产企业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
5.2电梯生产企业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客梯A级、医梯和自动扶梯B级及以上)、特种(电梯)安装、改造、维修A级许可证副本;
5.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辖市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安装特殊作业资格证书;
5.4电梯生产企业必须拥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OHSAS18001认证体系证书;
5.5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5.6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7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8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9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柒万元。
开户行:建行丰县支行
账户号:32001717136052514182
开户名: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资格审查不合格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6月29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5年6月29日17:30前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5年7月7日10:00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17日10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一、评分项目及分值设定
(一)商务标 73分
(二)技术标 20分
(三)综合标 7分
二、评分实施细则
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1350万元。投标报价应包括:电梯及扶梯设备采购制作(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运输、装卸、安装及调试(含安装检修易耗品,技监部门检验费、井道照明和检修插座费、井道脚手架费、井道改造费、配合费、基础用槽钢和工字钢等相关施工措施项目费等)、验收及检测、维保、培训、装潢等,为交钥匙工程;
所有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将不再参与评标,作无效标书处理。投标人如对招标控制价有异议,应在收到招标控制价后,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一)商务标:投标报价 73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偏离每高1%扣2.0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二)技术标 20分
1、设备性能 15分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得基本分5分,偏离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不得分(技术指标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部分)。其余10分由评委根据电梯核心部件(曳引机、门机系统、变频器、控制主板、光幕)品牌情况及品种数量按下列办法进行评定(注:港、澳、台地区生产的产品为非进口):
①上述电梯核心部件采用进口品牌,每项得2.0分;
②上述电梯核心部件采用合资品牌,每项得1.5分;
2、施工组织设计 5分
①质量管理方案及保证措施 1分
②安全管理方案及保证措施 1分
③安装人员的操作规程及配置 1分
④施工的方案、方法、技术措施、安全及文明施工 1分
⑤施工工期保证措施(含工期进度计划) 0.5分
⑥人员培训计划 0.5分
评分细则:
⑴以上某项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该项可得90%以上的分数;
⑵以上某项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可得该项分值80-90%以上的分数;
⑶以上某项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可得该项分值的70-80%的分数;
⑷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该分值必须一致)。
(三)综合标 7分
服务保障及售后服务 7分
①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
②整机免保:每增加1年,加1分;最高加4分;
③企业在徐设立售后服务机构的:得1分;(开标时须出具电梯制造商在徐州市直属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
评分汇总: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评委在打分时应先打主观分,后打客观分;主观分由评委按照评分细则独立打分,打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主观分记分汇总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该项得分,每项得分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各项得分合计为投标人最终得分。
10、其他:
10.1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3本工程电梯采用国际八家一线品牌的产品之一:天津奥迪斯OTIS电梯;通力KONE电梯;蒂森电梯;三菱电梯;日立HITACHI电梯;迅达电梯;东芝Toshiba电梯;富士达电梯。(如投标人所投品牌与上述要求不一致,须书面征得招标人认可后,以答疑文件形式增加品牌数量)。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丰县人民西路 联系人:惠明生、黄进
联系 电 话:15298709158、1370522800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丰县工农路3016号 联系人:王丹
联 系 电 话:051689229200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