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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水向公路兵营段道路边坡绿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28次 日期:2015-06-23 18:45:39.0

 

一、招标条件 

竹溪县水向公路兵营段道路边坡绿化景观工程,招标人为竹溪县兵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新建阁楼、景观节点、观景亭、中心公园以及对景点周边进行绿化苗木栽植。

2.2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2.3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相关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6、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必须在开标之前到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才能参加投标活动。

3.7、县外投标企业必须到竹溪县住建局办理资质登记手续方可报名。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原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院投标企业行贿档案查询函、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任项目经理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书)、五大员的上岗资格证。县外投标企业需带竹溪县住建局资质登记证。以上所有证件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6月2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到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36号县供销社贸易大楼四楼代理办公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须知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13日15时,地点为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36号县供销社贸易大楼四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3日15时在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竹溪县政务网、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招 标 人:竹溪县兵营镇人民政府      

地    址:竹溪县兵营镇             

联 系 人:毛光明

联系电话:0719-2889777          

代理机构:十堰龙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竹溪县幸福东路68号

联 系 人:周玉凤

联系电话:0719—2726921

 

竹溪县兵营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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