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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多县2014-2016各乡镇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工程(八标段)施工招标公告DHZB-ADXZZF-150606

点击:63次 日期:2015-06-21 21:16:39.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ZB-ADXZZF-150606
一、本项目经那曲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那发改基建【2015】19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ZB-NQ-20159108。现通过施工发包限价招标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人(项目业主)
安多县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安多县2014-2016年各乡镇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
安多县帕那镇、扎仁镇、强玛镇、措玛乡、扎曲乡、滩堆乡
 实施时间
计划工期:365天
 工程规模
安多县2014-2016 年扎仁镇、强玛镇、帕那镇(1)、帕那镇(2)、措玛乡、滩堆乡、、扎曲乡等6个乡镇干部周转房建筑面积10924.56平方米,共210套。
 资金来源
 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
       
 共划分九个标段,一标段:帕那镇(1)24套(6#周转房6套、8#周转房18套),建筑面积1202.28平方米;二标段:帕那镇(1)26套(8#周转房18套、4#周转房4套、7#周转房4套)建筑面积1302.09平方米,阳光棚174平方米;三标段:帕那镇(2)48套(8#周转房36套、10#周转房12套),建筑面积2401.92平方米;四标段:帕那镇(2)12套(9#周转房),建筑面积950.13平方米;五标段:扎仁镇24套和综合用房,建筑面积1311.30平方米;六标段:措玛乡20套,建筑面积984.60平方米,阳光棚794.44平方米;七标段:扎曲乡20套,建筑面积984.60平方米,阳光棚794.44平方米;八标段:强玛镇20套,建筑面积984.6平方米,阳光棚794.44平方米;九标段:滩堆乡16套,建筑面积803.04平方米,阳光棚653.56平方米。

三、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工程发包限价:  一标段310.185万元;二标段343.475万元;三标段619.29万元;
四标段244.51万元;五标段344.29万元;六标段294.57万元;七标段290.12万元;
八标段291.1万元;九标段238.18万元
投标保证金要求:一标段6万元;二标段6万元;三标段12万元;四标段4万元;五标段6万元;六标段5万元;七标段5万元;八标段5万元;九标段4万元
四、资质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
3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具有有效的行贿档案查询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6月 18至2015年6月 30日登陆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tov.cn/)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待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发包价(总价包干)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报名并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 月13 日10时,提交到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八、随机抽取中标人
招标人定于北京时间2015年7 月13日在有关公证或监督部门的现场监督下,在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从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中公开举行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场参加。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人:安多县人民政府
招 标 人地址: 那曲地区安多县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八一路西苑写字楼D座9楼
      人:陈先生 
联 系 电  话:13989988668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9日
特别说明:
1.根据自治区乡镇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及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做好全区乡镇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主要建筑材料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乡镇干部职工周转房主要建筑材料必须公开统一采购。
2.乡镇干部职工周转房主要建筑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质量控制标准)、品牌等要求按《那曲地区乡镇干部职工周转房主要材料公开采购最高限价参考目录》(后附)采购,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同意公开统一采购的承诺,若未出具承诺,视为废标。
3.待中标单位确定后,县领导小组会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一同开展主要建筑材料公开采购工作,主要建筑材料不得由施工企业自行采购。
4.本工程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合同价已含主要建材采购费用),合同价为固定总价包干。对于因价格波动等任何因素引起的价格调整,一律不予追加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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