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行政中心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49次 日期:2015-06-19 14:18:53.0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川县行政中心广场建设项目已由洛川县经济发展局以洛经建(2015)5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HDZB2015-077)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洛川县行政中心广场建设项目,占地923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硬化5739平方米,绿化3457平方米,水池43平方米及其它附属设施。概算投资36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洛川县府前街西段北侧。本项目施工划分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含)以上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时须携带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B证、省外建筑企业须提供进陕登记证书前来报名。以上证件报名时均须提供原件和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人在开标时提供由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2015年 6 月 19 日至2015年 6 月 26 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为延安市枣园路圣都国际A栋10楼报名室,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节假日休息)。
五、招标单位:洛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六、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折婧 0911-8269167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建设规划网》和《洛川县政府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