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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密县康玉乡达曲村农田灌溉水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XHZB-XZ20150610

点击:61次 日期:2015-06-18 01:47:35.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HZB-XZ20150610
林芝地区2015年整乡推进扶贫开发项目已由林地扶发【2015】复字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波密县扶贫办,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波密县康玉乡达曲村农田灌溉水渠建设项目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新建取水口1座,渠道2.9km,渠系建筑物8座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3)资金来源:国投资金。
4)建设地点,波密县康玉乡
5)计划工期:有效工期为90
6)承包方式:合同固定总价承包;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资质,区外投标人须持有《西藏自治区建筑企业资质备案登记表》。建造师具备相应资质。无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不允许联合体和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企业参加投标。
(3)拟承担本项目的建造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及高原项目施工经验。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申请人于 2015 6 17 日至 6 23 日;上午 9 30 分至 12 30 分,下午  15 30 分至 18 时前携带以下资料(证书、备案登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交招标代理机构存档备查)到林芝嘉龙花园1栋2单元402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位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 850 元/份,售后不退。
(一)投标企业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近三年财务报表
(三)拟承担本工程的建造师须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2 不采用邮购招标文件的方式。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 7 8 15 30 分,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应准时参加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商报》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波密县扶贫办
地  址:波密县县城
联系人:江村先生
电  话:08945422411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林芝嘉龙花园1栋2单元402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18908949277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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