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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2011年度沟渠疏浚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点击:123次 日期:2012-08-15 00:00:00.0

1.招标条件

  湖南省衡南县2011年度沟渠疏浚整治工程已由湘水工管 [2012]8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专项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衡南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南县2011年度沟渠疏浚整治工程。

  2.2建设地点:衡南县冠市镇、相市乡、花桥镇、洪山镇。

  2.3建设规模:省财政投资440万元。

   2.4计划工期:90天(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沟渠疏浚整治及堰坝改造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资质,近5年内具有两个类似(规模相近的小型农田水利或沟渠疏浚)工程施工业绩,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建造师)持有注册单位为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贰级及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省外企业应满足湘水办[2012]29号文要求;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3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4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是湖南水利厅湘水建管[2011]88号文公布的湖南省2011-2012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之内的企业,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企业请按公告要求于20128192012823 日(双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在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和平北路32112单元802室持如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公告发布后开具,注明工程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和二代身份证(原件);

投标单位为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办理的近期6个月的养老保险(20123月至20119月以前)证明、职工个人账户查询单(原件)

企业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及其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并要求提供业主名称、地址、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及可查询网址)。

4.2上述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按顺序胶装成册,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单位介绍信留原件)。报名时如上述证件及资料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或未按要求装订成册或未提交原件,持证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的,均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报名时提供虚假证件及资料的,取消报名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湘水办【201229号文件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南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0734--8551842

招标代理: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和平北路32

联系人:女士

电话: 0734—2619330

 

                                      2012 8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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