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龟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Ⅰ、Ⅱ、Ⅲ标)施工招标文件
更改通知(SG-1)
各投标人:
现对贺州市龟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Ⅰ、Ⅱ、Ⅲ标)施工招标文件内容作以下更改: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第(5)点内容”更改为“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具备壹级资质,并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备注:2、
招标人将于2009年7月16日上午9时集中踏勘现场,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投标人须派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前往,否则资审不合格。”更改为“2、招标人将于2009年7月16日上午9时集中踏勘现场,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投标人须派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前往。”
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投标保证金中的户名、账号、开户行”更改为:
户名:贺州市龟石水利工程管理处
账号:436512010101545178
开户行:钟山县信用联社营业部
备注: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标文件第21页“投标文件无效中的(11)点内容”更改为“未按招标公告3.3要求提供有关证件的”,并删掉“投标文件无效中的(13)点”
五、招标文件中“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更改为“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完工验收或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六、招标文件“施工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7.1.1投标函前附表(格式)”更改为:
投标书前附表(格式)
序号 |
内 容 |
1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 |
2 |
注册建造师姓名、专业、等级: |
3 |
投标总报价:¥ 元
(大写人民币): |
4 |
投标保证金(数额、方式) |
5 |
承诺工期: |
6 |
承诺质量要求: |
7 |
对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是否相应:(是或否) |
8 |
其他: |
招标人:贺州市龟石水利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分公司
联系人:邓英裕
电 话:0771-2185487
传 真:0771-2185483
200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