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陕西 > 延安市

黄龙县吉家河村河道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77次 日期:2015-06-16 12:37:25.0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龙县吉家河村河道治理工程已由延安市水务局以延市水审发(2015)77号文批准实施招标。计划投资996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黄龙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黄龙县吉家河村河道治理工程依据延安市水务局《关于黄龙县吉家河村河道治理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审发(2015)77号),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进行工程招标工作。

  主要建设内容为:石堡川河吉家河村段治理河段559米,新建右岸防洪墙993米;尧门河吉家河村段治理河段82米,新建左岸防洪墙82米;在汇流口以下新建拦沙坝1座,拦污栅3处;新建清淤道路3条,总长107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施工经验。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以上资质,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自2015年 6 月26日至 2015年6 月30日(节假日不休),9:00~12:00, 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延安市宝塔区兰家坪圣都花园C栋1单元1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企业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小型项目管理师证或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证、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近五年施工过的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至少一份,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份,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延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市建设网》、《各界导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黄龙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乐       电 话:15771810181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