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Q-CS2015007玉溪第二中学编外用工量化承包采购项目公告 |
点击:27次 日期:2015-06-16 12:31:52.0 |
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玉溪第二中学委托,就玉溪第二中学编外用工量化承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邀各合格服务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1.基本条件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后审):
2.1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承包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代理人身份证;
2.2公司需具备劳务派遣或劳务承包或人事代理相关资质;
2.3提供近期连续二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
2.4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告知函;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证照提供原件审查,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放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1.时间:2015年6月16日起至2015年6月22日止(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塔区凤凰路8号红塔区政务大厅一楼9号窗口)
3.获取方式:1、投标人网上下载并填写投标报名函传真或发送到指定邮箱,由本中心将电子版磋商文件发送给投标人;2、投标人凭投标报名函到本中心自带U盘拷贝。投标报名函.doc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2.磋商保证金收缴帐户
开户名: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玉溪红塔支行
帐 号:53001658636051004651
3.磋商保证金本地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外地采取电汇凭证形式,必须以竞标服务商的基本账户转入;
4.磋商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2日(星期一)下午16:30时;
5.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后保证金不到交易中心账户的,视为无效保证金;
6.磋商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中心开具收款收据,并将磋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装订于磋商文件中作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原件备查)
7.评标结束七个工作日后,未中标或中标后已签订合同的,请服务商带齐有关材料到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退保证金。
1.磋商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6月24日(星期三)上午08:00时~09: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过期均不接受任何服务商的磋商文件;
2.地点: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塔区凤凰路8号红塔区政务大厅3楼)。
1.时间:2014年6月24日(星期三)上午09:00时。
2.地点: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塔区凤凰路8号红塔区政务大厅3楼)
届时请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议。)
3.招标人:玉溪第二中学
4.招标机构: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办公地址:红塔区凤凰路8号红塔区政务大厅3楼
6.联 系 人:杨艳娥 13987785872 周 前 15908840796
7.邮箱地址:htqjyzx@163.com
电 话:0877-2295388 传 真:0877-6564979
1.服务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磋商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评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和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次采购不收取中标服务费用。
3.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请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并准备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上述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投标项目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负,交易中心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五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