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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戈县2014-2016年各乡镇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ZDZB-BGFJ-201506

点击:70次 日期:2015-06-16 12:01:20.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ZB-BGFJ-201506
一、本项目经那曲地区发改委那发改基建[2015]21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ZB-NQ-201588。本项目现通过施工发包价招标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人(项目业主)
班戈县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班戈县2014-2016年各乡镇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
班戈县十个乡镇
 计划工期
各标段均为365日历天
 工程规模
班戈县2014-2016年普保镇等十个乡镇干部职工周转房建筑面积14846.44㎡,共300套。
 资金来源
国家投资
标  段
本项目共划分为十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普保镇干部职工周转房
二标段:北拉镇干部职工周转房
三标段:佳琼镇干部职工周转房
四标段:德庆镇干部职工周转房
五标段:马前乡干部职工周转房
六标段:门当乡干部职工周转房
七标段:尼玛乡干部职工周转房
八标段:青龙乡干部职工周转房
九标段:新吉乡干部职工周转房
十标段:保吉乡干部职工周转房

三、招标内容、范围、工程发包价、投标保证金要求
3.1招标内容及范围:
一标段普保镇:新建干部职工周转房总建筑面积2975.04㎡,共60套,室外入户接线1项;二标段北拉镇:新建干部职工周转房总建筑面积1203.70㎡,共24套,阳光棚1001.56㎡,室外入户接线1项;三标段佳琼镇:新建干部职工周转房总建筑面积1389.22㎡,共30套,阳光棚1218.94㎡,室外入户接线1项;四标段德庆镇:新建干部职工周转房总建筑面积1604.36㎡,共32套,阳光棚1349.56㎡,室外入户接线1项;五标段马前乡:新建干部职工周转房总建筑面积1203.70㎡,共24套,阳光棚1001.56㎡,室外入户接线1项;六标段门当乡:新建干部职工周转房总建筑面积1785.92㎡,共36套,阳光棚1490.44㎡,室外入户接线1项;七标段尼玛乡:新建干部职工周转房总建筑面积1003.37㎡,共20套,阳光棚827.56㎡,室外入户接线1项;八标段青龙乡:新建干部职工周转房总建筑面积1785.92㎡,共36套,阳光棚1490.44㎡,室外入户接线1项;九标段新吉乡:新建干部职工周转房总建筑面积891.84㎡,共18套,阳光棚717.94㎡,室外入户接线1项;十标段保吉乡:新建干部职工周转房总建筑面积1003.37㎡,共20套,阳光棚827.56㎡,室外入户接线1项。
上述各乡镇周转房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2工程发包价:一标段: 783.47 万元;二标段: 351.01 万元;三标段: 410.26   万元;四标段: 493.57 万元;五标段: 362.95 万元;六标段: 539.28 万元;七标段: 301.87 万元;八标段: 534.88 万元;九标段: 273.04 万元;十标段: 302.46   万元。
3.3投标保证金要求:一标段: 10 万元;二标段: 5 万元;三标段: 6 万元;四标段: 7 万元;五标段: 5 万元;六标段: 8 万元;七标段: 4 万元;八标段:       8万元;九标段: 3 万元;十标段: 4 万元。
四、资质资格要求
4.1一标段和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三标段至十标段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建造师均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本公司,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建造师,具有类似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相关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4.2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有关规定。
4.3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
4.4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三日须到那曲地区住建局建管科备案。
4.5投标企业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从业人员近2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可就上述项目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 616 日至2015 6 22 日,登录西藏自治区建设网(http://www.xzcs.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待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发包价(总价包干)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报名并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5 7 6 10 00 分,地点为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八、随机抽取中标人
招标人定于  2015  7   6  10   00  分在有关公证、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投标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从符合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顺序号,按规则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九、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在开标时必须到场并提交身份证,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班戈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娘热路1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891-6785568,13908904160
 
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5616
特别说明:
1.根据自治区乡镇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及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做好全区乡镇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主要建筑材料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乡镇干部职工周转房主要建筑材料必须公开统一采购。
2.乡镇干部职工周转房主要建筑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质量控制标准)、品牌等要求按《那曲地区乡镇干部职工周转房主要材料公开采购最高限价参考目录》(后附)采购,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同意公开统一采购的承诺,若未出具承诺,视为废标。
3.待中标单位确定后,县领导小组会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一同开展主要建筑材料公开采购工作,主要建筑材料不得由施工企业自行采购。
4.本工程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合同价为固定总价包干。对于因价格波动等任何因素引起的价格调整,一律不予追加资金。(合同价已含主要建材采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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