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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地区浪卡子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XJZB-SN/20150610

点击:54次 日期:2015-06-12 21:18:05.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ZB-SN/20150610
一、本项目经山南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山发改基建【2014】1070号批准建设,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本项目现通过施工发包限价招标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人(项目业主)
山南地区浪卡子县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山南地区浪卡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山南地区浪卡县
实施时间
计划工期:120天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2763.05平方米及配套工程
资金来源
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
其  他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工程发包限价:6465537.00元
投标保证金要求:120000.00元。
四、资质资格要求 :
1、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独立法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
3、拟承担本项目的建造师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建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各投标人可就上述项目中的一个 标段进行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20日登陆西藏自治区建设网(http://www.xzcs.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待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发包价(总价包干)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报名并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6日09时30分,提交到山南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商报》上发布。
八、随机抽取中标人
招标人定于北京时间2015年7月6日9时30分从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中,在有关公证或监督部门的现场监督下,在山南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举行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投入项目的建造师应准时参加。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南地区浪卡子县人民政府
地  址:山南地区浪卡子县县城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先 生  18089930822   13989981711
地  址:拉萨市天海路德康鑫居9栋
邮  编:856000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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