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6-11汉中经济开发区南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安置房房源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
点击:25次 日期:2015-06-12 13:08:53.0 |
汉中经济开发区南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一期)安置房房源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汉中龙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汉中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的委托,经汉中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及开发区开发区南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房源公开采购领导小组批准,拟对汉中经济开发区南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安置房源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中经济开发区南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安置房源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汉经开招标HJKZB[2015]10号 三、采购人:汉中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汉中龙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五、采购项目总体概况及项目标段划分: (一)项目概况:汉中经济开发区南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地址位于开发区南区办事处苏家山村,项目涉及拆迁占地约96.18亩;涉及被拆迁户161户545人(全部为辖区村民);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 (二)、采购项目标段划分: 汉中经济开发区南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根据拆迁户意愿及就地安置的原则划分为三个标段进行公开采购,分别为A标段、B标段、C标段;每个标段房源采购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0平方米,套(户)数不少于120套,单套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不大于125平方米。 六、参加供应商资质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五证齐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三级及以上资质(房地产开发商如销售外包,应提供房地产营销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委托销售合同); 3、供应商应在汉中经济开发区南区提供可选择的房源(现房或主体竣工验收备案的房源)。 4、房源为供应商自有房源。 5、供应商在近5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法律纠纷。 6、本招标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七、供应商提供的房源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拆迁村民安置意愿; 2、满足我市现行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政策的相关要求,原则上以中小户型为主;能给安置户办理独立的房屋产权。 3、提供的房源需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主体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并在交付时达到安置房入住条件; 4、小区基础设施完备,周边配套设施齐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5、无抵押、冻结、查封、权属纠纷等情况。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报名要求、时间、地点 1、参加报名的供应商须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时间:自 3、报名地点:汉中龙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市委党校院内)。 十、招标文件的发售:自 十一、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开标时间: 3、投标开标地点:汉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室 十二、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人:汉中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联系人:郝磊 电话:13992664908 招标代理机构:汉中龙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0916)2112800 开发区采购监督机构:汉中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人: 何鹏昊 电话:(0916)2316851 汉中龙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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