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请于:2015年 6月 12日 15:00前将报价单报留坝县政府采购中心,过时无效。
2、交货时间: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具体时间2015 年 6月 日前(请供应商填写)在留坝县城交货验收,供货周期作为成交的条件之一。
3、所报产品必须是设备生产厂家指定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原装正品。
5、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交货时间优先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价格相同者,先交货者成交。(若所有供应商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则本次询价作废)。
6、本询价单为合同组成部分,本询价单中含所有费用。成交后,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定合同,商品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交付正常使用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中标供应商需提供自身企业出具的正规税务发票。
7、配置要求如出现可选择性配置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人:谭小玲 联系电话:0916-3921596(传真) |